各教研室、教学实验中心:
因人事变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工作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汤仁仙、韩红柳
副组长:胡殿雷、宋远见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雷、尤红娟、孔德龙、孙 申、乔伟丽、刘亚南、刘志安、刘转转、关秋华、刘晓梅、刘清华、刘 慧、李安安、陆 梁、薛 敏、魏建峰
秘书:王 蕾、杨鑫源
基础医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制订本工作条例:
一、机构与组成
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以下简称督导组)成员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秘书2人。
二、作用与职责
督导组是在基础医学院院长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咨询、考核评估的专门机构,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具体开展工作:
1.了解、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了解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的教学安排执行情况。
3.听取师生对教学活动的意见,收集、整理信息,及时反馈。
4.了解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中的新情况和好经验,对有关典型事例进行调研和经验总结。
5.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提供咨询、建议。
6.参与学院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成果、教学比赛等的检查、评审。
7.接受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有关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三、教学督导的方式
1.深入课堂听课。
2.作个别访谈。
3.召开师生座谈会。
4.进行书面问卷调查。
5.抽查有关教学资料。
四、管理
1.督导组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对学院负责。
2.教学办负责督导组的日常管理。
3.每学期开学初,教学办向督导组通报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前,督导组向学院书面汇报工作。学院为督导组提供工作条件。
4.督导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汇总情况。督导组在听课、察看实验、开座谈会等活动中,要详细作好记录,收集有关资料,以便全面系统地掌握情况。
五、待遇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发给特聘酬金,由督导组申报,经教学办核定,报学院院长批准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