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二级学科:
科研记录是记载和反映研究生科研进程和状况的直接形式。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监控与管理,切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督促学生认真、诚信科研。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开展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参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表》(附件1、附件2)。
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科研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严禁伪造、篡改、隐藏实验数据。
2.科研记录的内容通常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的、实验(调查)设计方案、实验(调查)时间和地点、实验材料、实验(调查)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3.科研记录必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带有页码编号的科研记录本。
4.科研记录本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每页不得留有大量空白。
5.每次研究记录完成后,应由研究负责人和记录人在记录后签名和完成记录时间。
6.课题负责人或导师要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定期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和检查日期,一般2个月为宜。
四、检查程序
1.11月13日前,各二级学位点制定科研记录检查细则,完成导师自查、学科全覆盖自查环节。
2.11月20日前,2023级研究生根据各二级学位点的检查反馈意见全面进行整改,二级学位点提交《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附件3)和《2024-2025 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汇总表》(附件4)至学院。
3.11月2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科研记录本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同时反馈至各二级学科,并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直接反馈给研究生院学位办,检查不合格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
4.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检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检,重点抽检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学生。
请各二级学科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li24308@126.com ,邮件以“学位点名称+科研记录检查”命名;纸质版(需学科负责人签字)送至学院主楼东301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091。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总结表
附件4:2024-2025学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