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8月30日)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有效利用在线课程资源,逐步推行线上课程重修,切实提升学生重修学习效果,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工作,制定《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徐州医科大学在籍在校本科生课程重修所涉及的各种情况。
二、 适用条件
1.因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报名重修;
2.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补考者可报名重修;
3.考试成绩及格但需要提高成绩者可报名重修,尚有其他不及格课程者除外;
以上条件仅适用于实验或实践成绩合格的学生
三、 限定条件
(一)条件限定
在最长学业年限内,在校生的课程重修次数不做限制。报名重修后无故旷考者将取消其本次重修资格,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门次限定
为保证学生学习效果,每学期报名重修课程门次不得超过3门 (≤3门);如因特殊情况须超过3门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增加门次。
(三)其他限定要求
1.原则上学生只能报名重修所学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同的课程(原课程代码)。如学生需报名重修课程学分超过原有学分的课程应提交申请,教务处审核。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性,重修成绩按原课程代码录入,认定原课程学分。学生不允许申报低于原有学分(学时)的课程。
2.因学院调整培养方案导致课程学分、名称、内容有所修改的,学院应提交相应说明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线下报名。
四、组织形式
(一)网上报名
每学期开学初在教学管理平台进行常规重修报名。
(二)学习安排
重修课程的学习一般分为跟班重修、线上重修、自主学习3种形式。学校根据线上课程资源情况,逐步全面推行线上重修学习形式。
1. 选择跟班重修的学生,需满足《学生手册》中“第三章 学籍管理”中相关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2. 选择线上重修的学生,需加入相应课程的在线重修班,按照对应学分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线上学习,并按时认真完成线上作业和测试等。学习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学习通平台的讨论区进行答疑;在校重修学生也可以适时联系任课教师进行线下答疑。
3. 选择自主学习并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生,不需跟班重修和参加在线重修学习,只参加期末重修考试。学习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答疑。
五、期末考试安排
(一)重修考试安排重修考试一般与课程正常考试同时进行。(二)重修缓考安排
1.如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冲突,由学生本人提出缓考申请,所在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2.如因身体原因申请缓考,应出具国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材料,并经校医院确认后,方可申请缓考。
3.其他情况不得申请缓考。
(三)实习下点学期重修考试安排
各专业实习下点学期,因下点时间早于重修课程考试时间,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教务处单独组织实习下点前重修考试。
(四)实习期间重修考试安排
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实习从实习点返校后,由教务处单独组织重修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六月至七月。
六、重修课程的成绩
所有重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平时成绩和实验(践)成绩,仅按照重修考试的卷面分数记录成绩。自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起,学校评奖评先评优、申请硕士“推免”资格等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再作为学校评奖评先评优、申请硕士“推免”资格等的参考依据。
七、重修课程收费标准
根据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规定,学校按学分收取学费。在线学习的重修课程,按所修课程规定理论学分学费标准收取。选择“免修不免考”的学生按所修课程规定理论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