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拟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考察推荐、党委审查、院党委会议预审,拟同意发展李维可同志为发展对象。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如实向学院党委反馈,学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3262091,联系人:杨乐。
附件: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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