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开展“课堂德育和课外德育”实践探索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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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大基委〔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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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关于积极开展“课堂德育和课外德育”实践探索活动的通知》已经基础医学院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关于积极开展“课堂德育和课外德育”实践探索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教研室、实验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全党要关心和爱护青年,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徐医大委〔2017〕52号)、《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徐医大委〔2017〕7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全体教工党员中开展“两个德育”即“课堂德育和课外德育”实践探索活动。
为此,学院党委号召全体教工党员要结合日常教学活动,积极开展“两个德育”实践探索,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实践过程中,将有正面教育意义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融入到课程教学计划和课堂讲授中,融入到第二课堂和课外辅导中,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培养一流的德才兼备的人才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专业教师优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提高育人效果,切实实现“三全育人”目标。
各党支部在组织本党支部教工党员积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向党委推荐在“两个德育”实践探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例,学院党委将通过综合评比,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