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师德师风考察、学院评议,拟推荐段新鹏、刘前进二位同志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3262091。
上一条: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