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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线上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8  点击量:

基础医学院关于线上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基础医学院线上考试的正常秩序,确保考试的严肃性,据《徐州医科大学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徐州医科大学在线考试须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前期线上考试经验,现针对线上考试的违规行为制定本办法。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 所处考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或者非本人出现在镜头内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考试系统或多屏登录考试端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造成考试全程中无人出现在镜头内的;

)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佩戴耳机的;

)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其它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当视为本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将试卷或其它有关考试内容传出考场的;

(六)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它违纪、弊行为的:考试过程中,手机切屏达到3次以上(含3次)或单次切屏时长超过20秒(含20秒),总切屏时长超过1分钟含一分钟);离开考试界面,开启分屏或悬浮框,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七)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弊等行为,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弊的;

(八)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五条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认定为考试违规,不构成作弊的,考试成绩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作答数据无法正常提交,应及时联系监考老师,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基础医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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