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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3-20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择优录取考生。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紧扣学科定位与人才培养需求,严把招生选拔质量关。

2.突出复试核心,强化综合考查。推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查相结合,重点考查考生创新思维、专业素养、学业表现及发展潜力,综合评价初试成绩与综合素质。

3.明晰权责规范,强化监督保障。明确复试小组学术权力与工作责任,提升选拔工作科学性、专业性;严守公平底线,坚持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健全全流程监督机制,实现复试全过程可监督、可追溯,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组成,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成绩要求

我院最低复试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结合各学科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各学科门类2026年国家线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差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医科专业),直至达到招生计划数。若复试期间出现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放弃复试资格、复试不通过等情况,依据遴选规则依次递补通知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开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学科代码及名称 报到 专业课考核 面试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100102免疫学 3月26日上午8:00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科教楼A座5楼会议室 3月26日上午8:30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科教楼A座5楼会议室 3月26日上午8:30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科教楼A座5楼会议室
100103病原生物学 3月26日上午8:00 3月26日上午8:30 3月26日上午8:30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3月26日上午8:00 3月26日上午8:30 3月26日上午8:30

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之后开展,4月中旬前完成。

(三)复试方式

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全部、全景),音像资料保存5年。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

专业课考核采用现场回答方式进行,满分为5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英语测试

英译汉,采用现场回答方式进行,满分为50分。

3.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2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50分)、语言表达能力(25分)、行为举止以及品德修养(25分),满分300分。

4.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6+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4。

五、调剂

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考生专业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要求
0710 生物学 07理学、1001基础医学、1002、1051临床医学、1003、1052口腔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11护理学、1012法医学、1053公共卫生、1054护理、1058医学技术
0778 基础医学 07理学、1001基础医学、1002、1051临床医学、1003、1052口腔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11护理学、1012法医学、1053公共卫生、1054护理、1058医学技术
1001 基础医学 0710生物学、10医学

)程序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直接登录网站填写自己的调剂信息,以尽快正式确认调剂。

)调剂依据

调剂主要依据考生的成绩、毕业专业、报考专业(学位类型)、初试科目等综合考虑。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成绩要求与A类考生国家线相同。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英语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注意事项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以选择继续等待或重新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系统中考生可以在线留言予以咨询,我校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将集中统一答复。

我校会尽快择优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点击确认同意复试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复试费的缴纳。

六、录取

1.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志愿填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及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于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5日内提交至研究生院,未能提供定向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内容及要求跟统考考生一致。复试时由相应学科专业一起组织复试,分开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诚信复试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026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九、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与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准确、及时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届时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1)咨询:基础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主校区主楼东301室

联系电话:0516-83262091

电子邮箱:lili24308@126.com

(2)投诉: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

联系电话:0516-83262246

电子邮箱:xzhmujw@163.com


                                                                       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3月20日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262666(普本) 0516-83262307(研究生) 0516-85748402(继续教育)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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